门诊病历当时是否可以获取
门诊病历在就诊当天可以获取,但需完成完整流程才具备法律效力,具体操作如下:
一、当场获取的核心条件
医生实时记录
接诊医师需在就诊时同步书写病历(含主诉、查体、诊断及处理意见),这是即时获取的基础1。
患者主动申请
结束诊疗后需明确向医生提出开具正式病历证明的需求(如病假条、诊断证明等)。
二、生效的关键步骤
医生签署证明
医生依据门诊记录开具《疾病诊断证明书》,需确保:
与病历日期一致;
包含明确诊断结论和治疗建议。
加盖医疗公章
必须在医院指定窗口(如一站式服务中心)加盖公章,否则证明无效。
三、当日获取的具体方式
途径 操作说明
自助机打印 使用身份证/医保卡在自助终端打印电子病历(部分医院含电子章)。
人工窗口办理 持证件至病案室或门诊办公室领取纸质病历,同步完成盖章流程。
四、特殊情况处理
急诊病历:抢救记录允许6小时内补记,但基础诊断信息仍需当场出具。
资料不全:若忘带身份证,部分医院支持电子健康卡替代,但需提前确认。
注意事项:
病假时长限制:门诊单次病假不超过7天,累计不超30天;
代办要求:需携带双方身份证+授权委托书。
建议:离院前完成所有盖章手续,避免后续补办耗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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